第3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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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(第1/3页)笔者只得分头来计算。
据公安部门统计,1984年②全国查处卖淫嫖娼人员12281 人次,到1989年突破10万,1991年突破20万人次。从1984年到1991年,累计查处62万人次。③到1992年增加到25万人次,④1993年是24.6万人次⑤。1995?-5 月,全国共查处11.3万人次;在1996年4 月开始的" 严打" 中,查获14.2万人次⑥。如果从1994年到1997年的全年查处人次持平,仍然是每年25万人次的话,那么从1984年到1997年,全国就累计查处过大约212 万人次。
②笔者收集到广州市公安局1982年发表并且四处张贴的公告,其中已经有严禁卖淫嫖娼的规定,可见1982年就已经开始查处了。可是笔者一直没有查到1984年以前的查处数字。
③《扫黄。神圣的使命》,第15页,公安部治安局、司法部劳教局、卫生部办公厅、文化部办公厅、新闻出版署发行管理司组织编写,陈庆亮主编,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,1992年12月,北京。
④吴海民:《黄色诱惑》,第54页,华艺出版社,1995年1 月,北京。
⑤杜卫东:《世纪之泣》,载于《南方周末》,1996年9 月6 日第13版。
⑥《社会蓝皮书,1996-1997》,第289 页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,1998年。[奇书网·电子书下载乐园—wWw.QiSuu.cOm]
另外有资料说,1982年-1991年累计查获31.5万人次,自从1991年以来(估计应该是到1996年底)累计查获153.5 万人次⑦。二者相加是185 万人次。如果1997年的数字持平,也是全年25万人次的话,那么从1982年到1997年,全国累计" 查处"了大约210万人次。
⑦郑杭生主编:《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报告,1996-1997》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,1998年。
这样,分头计算的结果差不多,都说明自从80年代初到1997年年底,中国累计查获的嫖娼卖淫人员大约是210 万人次。
官方的所谓" 查处" 究竟是什么意思,笔者一直找不到一个权威的解释。据多位从中央到基层派出所的警察说," 查处" 就是已经被公安部门查获并且被处理过的,而且应该是记录在案的。那么,各种各样的联防队或者保安们" 抓获" 的,统计进来没有呢?
即便上述数字真的把所有" 被抓获" 的人也包括进来了,可是人们最关心的却是:还有多少人次没有被抓获呢?也就是说," 查获率" 究竟是多少呢?一本非常权威的书说:1991年前后的" 查处率" 是25%到30%,因此那时全国每年进行嫖娼卖淫活动的人次应该是60万到80万之间⑧。一位专家则说,1991年前后的查获率只有1 /10⑨。
⑧《扫黄。神圣的使命》,第15页,公安部治安局、司法部劳教局、卫生部办公厅、文化部办公厅、新闻出版署发行管理司组织编写,陈庆亮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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