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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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章 (第3/3页)“什么人?”江总爷声如洪钏,气势慑人。
“曹世奇。”
“幻剑飞仙尚绿云。”
曹世奇要幻剑飞仙扮男装,便于活动,姑娘目下穿的就是男骑装,大胆地亮名号,不怕日后受这些人报复,有恃无恐。
“咦!你就是曹世奇?你好大的狗胆。”江总爷愤怒地叫吼,军刀向前一伸。
“你们出动无数人马,杀得我落荒而逃,再亡命逃遁,早晚会遭殃,所以我送上门来,和你们了断。”曹世奇冷静地迈步上前。
“你是来送死的,你应该早些送命……”
“不久自可分晓,看谁死。逃得了一时,逃不了一世。如果你们的神龙大计成功,我不但要逃一世,甚至要逃三世五世,我宁可现在就和你们拼死。”
“新乐哨站我那些兄弟,是你这狗东西杀害他们的?”江总爷厉声问。
“是我杀的。”幻剑飞仙像男子汉一样,用左手拍拍胸膛。
“你得死!”江总爷怒吼,火杂杂狂冲而上,军刀发似雷霆。
“不可鲁莽……”年轻人急叫,奔上伸手意图拦阻。
来不及了,一冲便已近身接触。
幻剑飞仙身形微动,剑光也微动,然后从雷霆似的刀光中锲入、中的、逸出,人影倏然中分。
江总爷叫了声,直冲出两丈外,脚下大乱,左手掩住了小腹,当一声军刀坠地,双手掩腹晃了两晃,一头栽倒,猛烈地抽搐。
“杀……”怒吼声雷动,人群呐喊着狂冲而上。
首脑被杀,这些骄兵悍将本能的反应,就是呐喊如雷,一拥而上替首脑报仇。
蓦地剑气飞腾,剑光电闪,两支剑切入、分张、锲合、回旋……
虎入羊群,如汤泼雪。
曹世奇曾经向燕山三绝说,他不敢用剑。
他用剑不是用来强身的舞剑,而是剑一出有我无敌,不出剑则已,剑出必定饮血。
有些人用手中的利器自卫,自卫并不代表杀掉对方,本质上是防御性的,能吓阻对方便达到目的了。
有些人却相反,攻击企图极为强盛,唯一的念头是杀死对方,气势与技巧皆以杀掉对手为目标。
所以利器在手,便浑忘一切,仁义道德抛到九霄云外,对手在他眼中已无人的形态和价值,只是他心中的目标物,理性有道在他心目中已不再存在了,行动是反射性的,也就是所谓失去理智,也有人称之为杀红了眼不由自主。
杀人毕竟是违反道德的事,但他所学的剑术,气势与技巧皆以杀掉对手为目标,剑一出便有我无敌,因此他不敢用剑。
现在,他非用剑不可,面对涌来的刀山剑林,他的野性与杀性发挥至最大限。
幻剑飞仙的剑称幻剑,概略可以配合得上他,以神奥的技巧,配合他的轰雷掣电强攻,相得益彰。
因为他俩事先已有默契,第一次配合,居然十分圆熟。
片刻间,血腥刺鼻,剑光所经过波开浪裂,惨嚎声惊心动魄,尸体撒了一地,刀剑也撤了一地。
大院子成了屠场,成了人间地狱。摆了二十八具尸体,逃掉了三四个人,说惨真惨,片刻间便收了二十八条人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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