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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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没错,就是这样一双干净清澈的眸子打败他的骄傲。

    喜欢匀悉这种女孩,是本能,不需要学习。扣除她的美丽、扣除她温婉性情、扣除她的聪颖慧黠、扣除她一百个优点之后,她还有一百个缺点教人怜惜。

    缺点也能让人怜惜?是的,她的缺点可爱得让人忍不住心惜。

    比方,她爱看没营养的爱情小说,情绪又容易被挑动,于是常在他的睡衣间染出斑斑点点痕迹。

    脏不脏?脏!

    讨不讨人厌?不讨人厌,因他低头,总能看见她含羞带怯的小抱歉。

    又比如,她老爱把脚套进他的大皮鞋里,霁宇几次上班找不到鞋穿,不用怀疑,肯定是她穿到庭院里追大乖。

    她说她喜欢穿大鞋、喜欢重心不稳时的冒险感觉;他说,爱冒险可以攀登喜玛拉雅山、横渡撒哈拉,再不,到秀姑峦溪泛舟或到六福村坐云霄飞车都行,她怎会选择穿他的大鞋子冒险?

    那次对话,他理解,温室生活多么枯燥贫乏。

    他是这样子,东一点、西一点,慢慢认识她、喜欢她的,不管缺点优点,总能挑动他的心,让他忍不住违背心意,眼光落下。

    他知道匀悉喜欢他,几乎是一见钟情,至于为什么,他找不到原因。谁会在第一次见面,便决定让对方当自己的夫婿?谁会处处将就对方的所欲,毫无条件和原因?

    也许她的脑部构造异常,也许她人如其名,小乖、小乖,乖到分不清。反正结论是,他喜欢上她了,有些失控的喜欢.

    “你忘记我们的约定?”

    约定?关于离婚那个?几百年前的事情了,他有权利忘记,虽然他尚未进入容易罹患老年痴呆症的年龄。

    霁宇不想讨论无聊约定,不愿一再提起,这个婚姻以金钱作为地基,甚至他想,直接把那纸无聊的离婚证书毁去。

    “我只记得你答应我,要和我搬回家住。”搂住她的肩,他用自己高大的身量为她挡去斜风细雨。

    点头,她是个守信人。“我和你回去。”

    这天,他带匀悉和大乖回家,把妻子带进自己的生活领域。

    她挑衅、讽刺,不断找小事欺负匀悉,匀悉很呕,但她答覆霁宇,要用包容让珩瑛逐步接纳她,她提醒自己,进姜家,要带来幸福和谐,而非喧闹与战争。

    于是在匀悉的容忍退让下,平安地度过第一个星期。

    凉风徐徐,进入秋寒时期,蝉鸣声渐息,热闹夏季在新生命诞生后逐渐隐去。

    “你整天在家做了什么?”

    父亲去世,匀悉不再进公司,她决定明年复学,这段期间先在家当闲人。

    霁宇拍拍脚边的大乖,说也怪,它和它的女主人一样,对他一见钟情,每天他回家,大乖总是又叫又跳,高兴得像他才是养它多年的主人。

    霁宇的父亲身体好转,回亿达上班,稍稍分担了霁宇的工作量,现在他只需留在鼎钧,不必两头跑。

    “我帮秋姨做派、上街买了一条围裙,还读完艺妓回忆录,很大一本呢!”

    他坐下,将她拉到膝盖间,拥住她小小的纤腰,纳入怀中。

    “看小说有没有哭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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